范美忠的“跑”,是不对的;但是,规定“范美忠”不许跑,更是错误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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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关于那个被称为“范跑跑”的老师,我说几点自己的看法:

    第一,范美忠在地震时一个箭步“窜”出来了,绝对是本能。在当时,无论是一个箭步“窜”出来,还是吓得原地哆嗦甚至尿了裤子,还是把学生护在身体之下,等等等等,都是本能。因为生死攸关、天崩地裂之际,人,不可能有逻辑推理和道德判断。所以,就当时的这个“跑”,范美忠没有错误!

    第二,范美忠在跑出来之后写的博客,就有问题了。因为,此时已经不是危机当前了,你可以有理智的推理和判断了。面对身后上千名死难学生的尸体、面对那些是你的同行却为了保护学生献出生命的教师,你不愧疚吗?!范美忠能说出那样的话,只能说明,他不认为这种话是愧疚的、是没有人味的——否则他就不说了!一个强盗是不会在所有人面前显示他的残忍的,因为他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!而范美忠呢?他能这么说,他的基本人性判断是有问题的。我们不能因为“说实话”就赞美“实话的内容”!老娘们街头骂大街,也是“实话”,能赞美“说实话”么?

    第三,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做得不好、甚至关键时候还不如范美忠,就失去了基本的人情判断。我可以这么说,作为一个教师,我、韩秋月,不敢说在地震时做到谭千秋那样,也许,我、包括我们,做得可能比范美忠还差呢!但是,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做得差,就原谅“做得差”这个行为性质!在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“道德文化”的国家里,大家还是推崇着“榜样”的力量的,我们为什么流泪、感动、捐款,还不是感动于那些“好人”么?否则你何必为谭千秋们落泪呢?如果我们既不为谭千秋落泪、也不因范美忠而愤怒,那么,岂不是把基本的是非判断、人情事理都虚无化了么?

    第四,对于陕西勉县做出的“高考时如果发生地震,老师绝对不许先跑出去”,我是绝对的反对!!!范美忠再没有人味,也是在道德范畴之内,不可以用法律来惩戒他,至于学校是否开除他,那是校长的事。但是,因为出了个“范跑跑”就硬性规定,再地震老师不许跑,否则就开除,我认为,这是在“组织教师敢死队”!也间接的侮辱了谭千秋们。我相信,没有这个“不许跑”的规定,谭千秋们也不会跑;有了这个“不许跑”的规定,范美忠们该跑还是跑——开除也跑!母亲尚且不顾,开除又算老几?

    第五,先骂了“范跑跑”,又骂了那个辽宁女孩,再骂了不肯捐大额款项的王石,网民的力量可谓了得!但是,比起那些因为贪污建筑款项、建出豆腐渣学校的贪官们,他们又算得了什么呢?我由衷地希望,有朝一日,我们愤怒的网民,把铺天盖地的臭骂全都献给“不作为”的官员们!估计到那个时候,范美忠也不跑了——因为学校不会倒塌,跑它做甚?谭千秋也死不了了——因为学校不会倒塌,干嘛会死!